虚开增值税发票不仅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流失,还严重扰乱正常经济秩序。
方正县法院审理的苏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案,该案判处苏某某罚金5万元,追缴未退税的税款58万余元。执行法官用时七天七夜,辗转八个城市,行程近万公里,6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被执行人苏某某正在湖北省江北监狱服刑,执行法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四川宜宾有一套房产、广东阳江有两套房产可以通过评估、拍卖上述财产缴纳该案件罚金及税款。由于该案涉及人和物比较分散执行法官制定详细行动路线后,踏上追缴罚金和税款的行程。
第一站湖北荆州
已提前和监狱预约,顺利提审到了被执行人苏某某。由于苏某某正在服刑,苏某某将该案件委托其妻子办理并签署了授权委托书。
第二站四川宜宾
被执行人在宜宾的房屋面积为140多平方米,市场价格大约在100万元人民币。若是拍卖该房屋拍卖款足够缴纳罚金和未退税的税款,但被执行人妻子想留下该房屋,同意评估、拍卖阳西县的两套房屋。
第三站广东阳江
阳西县的两套房产为小户型,两套房屋市场价格一共不到25万元,远不够缴纳罚金和未退税的税款。
第四站广东东莞
为了能将此案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执行法官积极做其妻子思想工作。在法官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妻子经过激烈思想斗争后向法院坦白被执行人在东莞某银行有分红型保险,可以扣划。执行法官迅速赶到银行将被执行人的分红型保险扣划至法院账户,剩余部分执行款由被执行人妻子缴纳至法院账户。
至此,该案件执行款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