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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法院:民间借贷起纠纷 诉前调解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3-07-05 09:16:29



    近日,集贤县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谭某因收购粮食缺少资金,向王某借款2.3万元。2022年,王某向谭某索要欠款,谭某给王某出具了欠款清偿协议,承诺将按月偿还欠款,但谭某仅清偿2000元,剩余2.1万元一直未还。故王某将谭某诉至法院。

    本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谭某对欠款事实亦予以认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集贤县法院组织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王某表示谭某之前也给出过还款协议,但仅履行一期,现在已不再信任谭某。调解员对此进行说明: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签订协议后,调解员会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若谭某不履行,王某可以凭借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王某听到这里,打消了对谭某的信任顾虑,双方很快签订了诉前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诉源治理重在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集贤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下一步,集贤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努力做到“解纠纷于未发,止矛盾于萌芽”,从而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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