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供用电、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贾立仁主持会议,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高山峰作主旨发言。会议邀请双鸭山市供电、水、气、热力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参加。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供用电、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纠纷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成立调研组进行调研。对此类纠纷的特点及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形成了相关意见,统一此类案件的裁判尺度,规范公共服务行业行为,提供了现实规则。通过能动司法,严格履职,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发布会公布了供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中主要问题的裁判规则,并对此类纠纷案件数量较为集中、问题较为突出、案件具有群体性、潜在性、突发性的特点进行的分析。针对司法实践中,争议较为激烈的违约金认定问题,公布了会议纪要,为双鸭山地区此四类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认定的问题提供了详细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强调,能动司法必须严格依法履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都是从法律效果延伸出来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妥善审结各类涉民生案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涉民生公共服务行业依法提供治理规则,切实提升能动司法意识,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