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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中院:严惩失信 激励守信——失信惩戒修复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5-31 15:27:19


    典型案例

    聂某(化名)与被执行人柏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13日,柏某公司与聂某签订装饰工程劳务承揽合同,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的玻璃幕墙及保温门窗等项目转包给聂某。工程结束后,柏某公司尚欠聂某工程款未予给付。聂某起诉,法院判决柏某公司给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执行经过

    判决生效后,聂某于2022年9月21日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向该公司下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依然置之不理。针对该公司行为,执行法院依法对该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该公司在参与招标活动时发现自己被上了“黑名单”,无法参与招标。为此,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法院进行协商,表示会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希望尽快将该公司的“黑名单”撤下,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并先后两次将执行款46万元主动汇入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法院依其申请,对其失信信息做屏蔽处理,柏某公司也恢复了信誉,继续开展相关商业活动。

    典型意义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本案中,被执行人即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失信而受到了限制,如不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企业运营将会受到重大影响。这也教育那些至法律于不顾、不讲诚信、任性而为的人,法律手段必将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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