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某年近70,却是大家眼中的“能人”。因号称“没有她办不成的事”,求她“办事”的人接踵而至。代某名声在外,好处也没少拿,可“战绩”却不怎么亮眼。
2018年7月份,刘某找到代某,希望可以帮忙办理一套公租房,并拿出8200元作为好处费。代某欣然答应,可公租房却迟迟没能批下来。
2019年6月份,李某找到代某,希望代某帮忙“运作”回迁房选小区事宜,希望能选到自己心仪的小区,并送给代某10000元作为运作“好处费”。代某让李某等一等,可这一等,却是遥遥无期。
2020年7月份,盖某通过李某认识代某,希望代某能把自己的儿子“办”进某燃气公司上班。代某表示办工作不是问题,但需要打点很多关系,盖某领会其意,拿出75000元交给中间人李某,李某自己留下19000元,其余全部转给代某,代某将钱收下。
但多行不义必自毙。
日前,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代某诈骗罪一案。
法官通过梳理案情发现,代某1952年出生,小学文化,无职业,1992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自2017年年初到2020年9月末,被告人代某虚构事实,谎称其能办理回迁房选小区、选楼层、办理公租房、廉租房、办理退休档案、办理低保、办理工作、办理房本更名等,先后骗取107名被害人,共计金额2773899元。大部分赃款被其挥霍。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代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