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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花高价医美 结果伤脸又伤心

发布时间:2022-06-20 10:29:59


    “破解岁月皱语”“重回幼龄美肌”“雕刻出满意的你”……

    这波医美广告极具诱惑,爱美的谢女士心动不已。咨询过后,谢女士花重金制定全脸医美套餐,期待美丽蜕变。然而,最终效果却让谢女士大跌眼镜,眼底淤青、眼睛无法闭合、脸部红肿僵硬,可谓是伤脸又伤心……

    2021年10月5日,原告谢某到被告张某工作的鸡西市鸡冠区某美容工作室进行美容护肤,双方约定张某为谢某做脸部填充、瘦脸、祛皱手术,谢某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方式向张某支付合计5500元。同日,张某找他人为谢某脸部注入药物。术后,谢某出现眼底淤青、眼睛无法闭合和脸部红肿、麻木、僵硬症状。张某称谢某的情况属于术后症状,一至两周即可恢复正常,而谢某不予认可。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谢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张某返还原告谢某手术费5500元,赔偿原告谢某误工费180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合计28500元;诉讼费由被告张某承担。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谢某与张某经营的某美容工作室间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张某经营的某美容工作室超出经营范围为张某做脸部填充、瘦脸、祛皱手术,虽已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罚,但其行为造成谢某脸部出现麻木、僵硬症状导致其无法正常工作,亦应承担赔偿谢某损失的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谢某与张某自愿达成协议,张某返还谢某医美手术费5500元、赔偿误工费2500元,合计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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