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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人民法院:始于“网恋”止于陷阱,这种“爱情”要警醒!

发布时间:2022-04-24 16:09:23


    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谈恋爱”为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章某(化名)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00 后”的小周(化名)大学毕业后,对大学校友、心中的“女神”章某念念不忘。疫情期间的生活,总是单调且乏味,章某的身影无数次出现在小周的脑海里,终于小周鼓足勇气,通过校友群向心中的女神发送好友申请:“可以加你的微信吗?交个朋友。”

    好友申请很快就得到通过,令小周喜出望外。在同章某通过微信简单聊了几次后,小周就已经完全坠入爱河,章某几乎满足自己对女朋友的所有想象。

    小周彻底沦陷了,并认定对方是自己的终身伴侣。

    连日来,“女友”章某总是不经意间叹气,情绪低落。作为“男友”的小周挺身而出,在他的一再追问下,章某“无奈”将自己亲人去世、家中急需用钱的事情告诉小周,并称挣了钱就还给小周。小周想也没想,就为“女友”转去数千元。

    之后的几个月,章某又接连告诉小周自己的父亲出了事需要跑关系、母亲生意失败,先后6次向小周借钱。小周想到自己“女友”如此悲惨的遭遇,作为男友理应帮助,又转给章某3万余元。

    期间,小周多次表示要跟章某见面,但章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而当小周向章某要求先还一部分钱时,章某却总说再容自己几天。

    这时,小周才隐约察觉到,自己是不是被骗了。当他再联系章某时,手机已关机,微信也被拉黑!如梦方醒的小周这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章某编造理由以借款的名义,先后7次骗取被害人小周合计人民币43000万元,用于偿还网络贷款及日常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章某诈骗罪罪名成立。但其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全部退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多次诈骗,对其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念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在信息化时代,假借恋爱诈骗多发,青年男女正是恋爱诈骗类骗子首选目标。网上交友务必提高防骗意识,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切勿被恋爱冲昏头脑,掉入“甜蜜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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