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始终坚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人民立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精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以提升审判质效为重点,精准适用法律,严格把控刑事政策落实,为鹤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以改革促提升,强化审判质效。坚决落地“三项规程”,倡导树立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深化刑事司法改革与加强队伍建设并举,重点强化涉黑恶案件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全市法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连续两年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科学促进案件繁简分流,精准投放审判资源,严格依法落实认罪认罚制度。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切实完善和落地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确保审查和认定证据在庭审中完成。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47件,适用认罪认罚审结2750件,占已结案件总数82.16%,同比提升1.76个百分点。当庭宣判案件1721件,当庭宣判率45.42%。市法院专案组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以严惩促稳定,力保民生经济。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加强涉民生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2021年,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类犯罪案件5件,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6件,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10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3件,审结原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某某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为齐市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以标准促规范,坚持依法裁判。坚持全案考察、综合衡量,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机械办案、就案办案。2021年依法对7名被告人宣告无罪,死刑案件核准率100%。抓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调解,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45件,其中,民事部分调解结案59件,撤诉73件,判决113件,调撤率53.88%。
以制度促长效,常态化审黑恶。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市法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时深入调查研究,精细统计、总结,制定并下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而后督导落实,做到全市法院黑恶案件审判工作整齐划一,有据可依、有章可循。2021年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14人,审结4件,息诉服判率100%。执结涉黑、恶、伞财产刑执行案件99件,执结率83.90%,已执行到位标的10.49亿元,执行到位率65.79%。坚持司法办案和职能延伸同向发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向各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40份,收到回函140份。2021年,全市法院现场走访司法建议接受单位22次,召开整改情况座谈会24次,电话回访24次。
以创新促开局,助力少年审判。2021年,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相关要求,牵头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不断创新方式,先后邀请了市区2个学校的百余名师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切实增强学生们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共同助推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发案率工作。
以精研促裁判,提升审判质量。为探索类案裁判方法,按照省院要求,市法院精心准备、深入调研,从法理角度、法律适用角度、程序角度出发,提炼出审判实务中常见的47个问题,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参照权威案例、法学理论等,做出规范解答,撰写完成《危险驾驶罪审判实务若干问题参考》。通过对类案裁判尺度的规制来推动“类案类判”,使同类事实获得相对一致的法律评价,进而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信服度。
以完善促质效,审判助力防控。坚持完善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司法审判模式,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提讯、信息化庭审系统建设成果,实现四级法院和看守所均能够互联互通;充分运用法庭与羁押场所、线上与线下、本地与外地相结合的“三结合”审判模式,解决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2021年,全市法院利用“云视讯”系统审结案件1005件,实现了刑事审判与疫情防控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