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