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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迁出?宾县法院硬核强迁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0-11-10 13:40:32



    11月6日上午,宾县法院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31人,在宾县文化派出所民警同志和公证处同志的协助下,历时10余个多小时,顺利完成宾县宾州镇文化街白玉楼一处二层住宅的房屋强迁任务。

    哈尔滨某公司与洪某等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宾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洪某等于判决生效后三日给付哈尔滨某公司代偿款及违约金合计95万余元,如洪某不履行给付义务,拍卖、变卖洪某所有的坐落于宾县宾州镇文化街白玉楼商服丙段北起10门的房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判决生效后,被告洪某拒不履行,哈尔滨某公司向宾县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洪某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洪某等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宾县法院遂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并已由买受人仲某竞得。

    该房屋由案外人刘某占用,宾县法院依法在涉案房屋张贴腾房公告,责令房屋占有人刘某于2020年8月21日前迁出房屋,同时联系房屋占有人刘某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关系,如有异议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但不能对抗案件的执行。在2020年10月23日第二次通知其迁出后,占有人刘某仍拒不迁出,为了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宾县法院研究后,决定对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迁让。

    为确保强迁行动顺利完成,宾县法院在行动前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共同研究方案、精心协调组织,细化执行预案,严防突发事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详细分工,分成室内警戒及突发事件处置组、外围执行及警戒组、物品清点组、后勤保障及物品归集组,各小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整个行动规范、合法、有序。

    11月6日上午9时,宾县法院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31人、警车5辆,按时到达执行现场,向房屋占有人刘某亮明身份、说明来意,但刘某仍占据房屋拒不搬离,执行干警遂立即将其控制起来。

    在强制迁出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室内物品逐件进行了清点记录并组织搬家公司进行搬运,指派摄像人员全程录像,安排房屋指定保管。为防止出现过激事件,宾县法院已提前与县医院、公证处、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各单位的派出人员与工作组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一切按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

    因房屋占有人刘某体弱多病,宾县法院又为其联系租住房屋,经过执行人员的轮番安抚及劝慰,终于将其妥善安置在租住房屋。

    在宾县文化派出所民警、公证处人员及街道工作人员的协助与见证下,经过10余个小时的奋战,晚20时许,宾县法院顺利完成了此次强迁任务。

    通过此次强迁行动,执行干警用强有力的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行为进行了有力回击,有效推进案件执结,彰显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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