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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法院:朴实农民种完地为何不肯支付种子费用

发布时间:2020-11-06 10:40:30



    “你买了我的种子,你必须给钱。”“你的种子质量存在问题、产量低,我不能给你钱。”近日,在肇东市法院五站法庭诉前调解室,两家人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2019年1月4日,何某在李某处赊购120袋365玉米种子,欠款10,800元,由何某出具欠据一份。之后由何某将种子售卖给本村村民,赚取其中的差价。到秋收时,李某多次向何某索要赊欠的种子款,何某均以种子质量存在问题、产量低、种植农户不同意付款为由,而拒不给付。无奈,李某一纸诉状诉至肇东市法院五站法庭。五站法庭接到诉状后,为了及时解决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经人民调解员几次调解,双方各持己见,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五站法庭及时立案受理,确定了开庭时间。

    开庭之前,主审法官原在深入了解案情、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后,分清是非责任,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于法,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促成双方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由何某给付李某货款3,000元,李某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终使一件比较棘手的案件得以庭前化解,使双方矛盾得到解决,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肇东市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化解各类纠纷,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效率,做到高效公正公平,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肇东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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