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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省林区中院举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暨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05 08:37:29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暨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哈尔滨铁路公安处部分同志走进林区中院,现场旁听一起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张惠灵担任审判长并公开开庭审理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并参加林区中院第97次开放日活动。

    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后,审判长认真核对了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告知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然后组织开展了法庭调查并进行了法庭辩论,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告知本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受邀人员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参观了林区中院员额法官照片墙、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审委会会议室、新闻发布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等场所,了解了林区中院功能布局、办公环境和工作流程,并对林区中院公开透明的审判工作、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和现代化的信息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在国家宪法日这个特殊的日子来到林区中院旁听庭审和参观,既是一次法律学习,也是一次深入了解法院的机会,意义很大。

    “这次零距离旁听庭审,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严谨,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很大震撼。”

    “整个庭审下来,感觉林区中院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很强,庭审环节完整、规范、清晰,充分地展现了司法的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形象公正。”

    大家一致表示,以后有机会一定多参与法院开展的旁听庭审活动和公众开放日等司法公开和普法宣传活动,在生活中尊法、知法、守法、用法,努力做法治龙江、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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