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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区中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 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开启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征程

发布时间:2018-09-06 17:12:01



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深入绥阳林区基层法院讲党课


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干警参加


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艾厚军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近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深入到绥阳林区基层法院,为全体干警讲授了题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开启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征程”的专题党课。绥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艾厚军主持会议,绥阳法院全体干警共同聆听刘庆林的精彩讲课。

    刘庆林通过理论结合实际,将讲课内容分为五个方面,即: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历史使命;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新理念;依法履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职责;全面推进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刘庆林强调,全体法院干警要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新理念:一是树立和践行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生态文明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二是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三是树立和践行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的系统保护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四是树立和践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伦理观,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五是树立和践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保护观,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六是树立和践行维护程序正义、兼顾实体正义的环境正义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艾厚军表示:此次专题党课使该院干警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树立了新的工作理念。全院干警一定会依法履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职责,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启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征程,维护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安全。

       

责任编辑:张鑫栋    

文章出处:林区中院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8-09-05 07: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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