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党建网

当前位置:龙法新闻->龙法聚焦

肇源县法院狠抓执行见成效 上访人点赞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7-10-26 13:39:49


    肇源县人民法院坚持依靠党委领导推进执行工作,借助社会合力优化执行环境,运用创新理念破解执行难题,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判决生效不履行,“曝光公告”贴到家门口

    孙某临时雇佣朱某从事改建大棚工作,合计拖欠朱某劳务费 20000元,朱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后经诉调对接调解达成协议并司法确认,孙某同意在今年6月15 日前付清所欠劳务费。但之后孙某一直未履行协议,朱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肇源县法院执行干警几次前往孙某家中送达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手续,孙某屡屡避而不见。为促使朱某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在孙某住处门口张贴“公告”,敦促其限期内自动履行,同时在肇源县电视台及官方APP、肇源县人民广场电子屏幕等平台发布敦促公告及失信公告。此举引发了孙某住所附近民众的围观和热议,孙某及其亲友感受到巨大的舆论压力。重压之下,孙某终于“坐不住了”,其主动找到朱某相约到法院履行义务。

    公告张贴到家门口,对有一定身份地位或是注重声誉的人来说收效良好,但对一部分“赖皮”来说却仍然不痛不痒。为此,肇源县法院对于通告发出15日内未履行的,将联合公安机关、银行等职能部门对其出行、贷款融资授信等方面先予信用警示、待其履行义务完毕后方可撤销。通告发出后60日内仍未履行的,将联合多部门实施全方位信用惩戒,惩戒领域涵盖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37个方面,并同步启动司法强制乃至刑事处罚措施,实施严厉制裁。

    法律没有“白条”,不履行生效判决就得付出代价

    法律没有“白条”,为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肇源县法院自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以来,对失信“老赖”全面宣战——凌晨行动、中午传唤、晚上守候,全天候、无死角,错时拉网、压茬推进,摧毁“老赖”的侥幸心理和抗拒防线,依法严惩拒绝履行、逃避执行、阻碍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截至到目前,强制传唤172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69人,有力打击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行为。

    审执衔接更加紧密,上访人点赞送锦旗

    通过上述做法,肇源县法院案件质效进一步提高。执行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多年积案得到妥善处理,涉诉涉执信访同年初相比,下降32.63%,信访案件息诉罢访比例提高,新访重访减少。

    “感谢人民法院,更感谢法院的各位领导,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当事人邱某激动地说完,在调处协议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多年来的信访“骨头案”成功化解。

    邱某,肇源县二站镇利民村人。2011年初,因与二站镇裕民村村民苏某发生纠纷,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最终胜诉。却因苏某触犯妨害作证罪被依法判刑羁押判决无法实际履行,导致邱某三年来多次到市、到省信访。

    年初以来,肇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兴佳多次前往邱某家中,用心倾听邱某的想法、用法释法明理、用真诚化解邱某积郁的情绪,并通过二站镇党委书记韩春雨、利民村党支部书记盛革积极配合工作,建立了邱某对人民法院的充分信任。 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展开银行查询、房地产登记查询、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查找被执行人苏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措并举、不懈努力,最终邱某的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多年信访“骨头案”得以顺利化解。感动的邱某为肇源县法院送来了锦旗。

    积极探索新理念管控审执工作,“三步管理”收效良好

    “基本解决执行难”,肇源县法院强调树立主导意识。目前,我院正积极研究从改革当前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入手,探索新的管理理念,对执行案件实施标准化管理。 将执行基本流程分“三步”:第一步执前督促,落实执前督促通知、多媒体敦促通告、张贴信用预警提示;第二步强制执行,落实查询处置财产、送达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第三步信用惩戒,落实发令限制高消费、信用信息披露、录入失信名单。力争每案、全程穷尽执行措施。 执行案件承办人作为管理体系的“内审员”,必须提供足够的过程信息作为“证据”证明“每步”均实施到位,以随时接受院审管办质量管控和应对申请执行人的质疑,有效防止了拖沓执行、消极执行等行为。同时,肇源县法院出台规定,严禁内部工作人员干预案件执行,法院内部工作人员、退休人员违反规定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聘任制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全院通报,直至辞退处理,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靠社会监督推动廉洁办案、秉公执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