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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法院:被执行人妨碍执行违法违纪 赔礼道歉还倒房

  发布时间:2017-08-14 13:07:44


    8月9日,密山市法院在依法执行腾退房屋案件中,执行人员遭遇被执行人阻挠、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将依法执行的执行干警抓伤。法院拟对妨碍执行的苏某花处以拘留处罚,在法律的威严下,苏秀花具结悔过,最终配合法院完成了房屋交付。

    被执行人肖永清在2013年因交通肇事被申请执行人姬广春、张亚林、马玉春诉至法院,经调解,肖永清同意赔偿三申请执行人36000元。协议到期后,肖永清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向密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密山市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在密山市裴德镇房屋,但被执行人在密山市法院依法发出限期交付房屋公告后仍无动于衷,拒不主动履行,致使案件久拖不决,严重影响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次集中执行腾退房屋案件活动中,密山法院执行局调配精兵强将,邀请当地人大部门监督,当地派出所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依法于对被执行人和案外人苏某花占有的房屋予以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房屋占有人苏某花拒不配合,阻挠、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将依法执行的执行干警抓伤。密山市法院拟对妨碍执行的苏某花处以拘留处罚,在法律的威严下,苏某花表示悔过,最终配合法院完成了房屋交付,本案的圆满执行,为密山市法院集中执行腾退房屋案件工作再添精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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