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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法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21 08:06:05


    6月19日,汤原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蔡某民不服被告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告汤原县鹤立房地产管理处为第三人蔡某辉颁发房产证一案,被告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及被告汤原县鹤立房地产管理处主任均出庭参加诉讼,当庭举证及质证,发表辩论意见。这是汤原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的良好开端,同时也开启了行政案件“民告官不再见官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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