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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法院开展执行警务化改革 强力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06-19 10:50:19


    鸡东法院勇于探索,大胆尝试,结合鸡东法院工作实际,制订了鸡东法院执行改革方案,积极进行执行警务化改革,极大地加强了执行强制力和威慑力,提高了执行案件质效,有力地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科学分权,制度保障。在执行改革中,实行执行裁决和执行实施分离管理模式,落实执行权分权原则,由员额法官行使执行裁决权,由政治业务较强的司法警察经院党组任命为执行员行使执行实施权。为此,专门制订《执行权配置暂行办法》、《执行案件操作流程》、《执行工作绩效及奖惩暂行规定》、《执行团队分案细则》、《执行警务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执行管理规定。

    权责明晰,精细管理。在责权分配上,由员额法官通过裁决监督执行实施人员的实施过程,并对案件整体质效负总责。能做到执行权配置合理,责权明确,执行案件从分案到结案的每一个流程,都有节点和操作要求,实现了对执行案件精细化设计、管理和监控,极大地提高执行权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职能整合,彰显优势。鸡东法院内设执行警务局,综合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的职能,统一由执行局局长领导和指挥,科学合理分配警力,兼顾各项职能,司法警察大队设为四个中队:执行实施中队、安保中队、值押中队、机动中队。执行警务局设立8个执行实施团队,每个执行实施团队,由被赋予执行实施权的司法警察1人(担任执行员)、配合和保障执行实施的司法警察1人以及非在编书记员1人组成,形成一执一警一书的执行实施管理模式,充分保障每次执行实施活动,至少有2名司法警察参加,加大了执行强制力和威慑力,规范了执行实施行为,切实提高了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

    专业团队,集约管理。在执行警务局专门设立执行事务团队,与执行指挥中心合署办公,采取集约化方式,统一对新收执行案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第一时间制发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极大提高了财产查控和送达效率,节省大量司法资源,为案件顺利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改革创新,成效显著。一年来,鸡东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执行事务团队在立案7日内查控存款440余万元、房屋250多座、车辆230多台,有力及时地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为案件顺利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00多人,对60多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专项清理活动成效显著,执结涉民生案件210件,发放执行款540余万元,执结涉金融案件280件,到位金额1800余万元。案件总体质效得到显著提升,执行信访数量明显减少。2016年共收案1921件,比2015年收案数增加549件,结案1875件,在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下,2016年结案率仍高达97.61%,鸡东法院执行工作受到县委、县人大等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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