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肇源县法院始终坚持制度建院,通过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做到以制度为引领,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约束权力,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完善制度 突出规范性
肇源县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院制度建设,以“五院建设”为契机,坚持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整理出台了《肇源县人民法院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涉及党务人事、纪检监察、纪律作风、司法财务以及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司法改革责任制落实,不断坚持完善以审判权力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管理权为保障的司法责任体系,根据上级法院司法改革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度汇编》,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司法责任的认定与追究、法官的履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法院内部管理更加科学严谨、有序运转。
狠抓落实 突出实效性
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全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领导带头,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做示范,落实责任,履行监督,严抓严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敢于亮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保证制度不流于形式,确保制度高效实处。将制度汇编印刷成册下发至各部门,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在全院形成人人崇尚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从而更好地推动全院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
严格考核 突出激励性
为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肇源县法院实行平时督促、按月通报、季度评查、半年总结和年终考核等方式,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实。坚持教育、监督、惩戒并重,规范业内行为,约束业外活动、严守从业底线,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开展定期评查、专项检查、重点评查相结合的常态化评查模式,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对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话提醒、戒免谈话等形式,及时通报批评,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者给予停止审判执行权、停止工作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