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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大同区法院:科技强院助力千里执行

发布时间:2017-06-13 14:20:00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以五院建设为契机,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深入融合到五院建设中,全力建设科技强院,不断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执行装上信息化引擎;持之以恒抓好公信建院,坚持依法执行,不断提升执行公信力。经过不断探索努力,破解执行难已成效初显,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近日,大庆市大同区法院执行人员便借助信息化和法律手段,远赴千里圆满化解了一起执行案件。

    借助执行网络化,实现精准查找。2017年3月13日,该院立案执行了大庆某公司与石家庄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员孙井光收到案件后便利用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石家庄某公司的银行存款、工商登记信息、公案部车辆信息进行了网络查询。次日,网络查询结果便反馈到了执行员的系统中,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个银行有存款可供执行。获得财产的“精准定位”,执行员孙井光便立即赶往石家庄,准备对其银行存款进行冻结。

    借助执行远程指挥,提高执行效率。此次执行启用执行远程指挥系统,院党组主要领导坐镇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远程实时画面,对本次执行活动进行跨省异地调度指挥。执行员到达当地一家银行准备冻结其银行存款账户时,该银行员工故意拖延时间并与被执行单位私自联络,导致被执行单位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移。执行员用执法记录仪将这一情况实时记录下来,通过远程指挥系统立即将情况反馈至本院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指示,执行员随即前往了被执行单位进行进一步调查。

    坚持依法文明执行,用法律规戒“任性”行为。当地该银行无故拖延办理业务并给被执行企业通风报信造成执行案款被转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鉴于此,大同区法院遂对该支行处以五万元的罚款,限其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立即交纳,否则将依法对其主管领导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并将本决定书抄送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协会。后该银行主管领导来到本院缴纳了全部罚款并上交了具结悔过书,承认自已在管理过程中的错误和失职,承诺对涉事人员严肃处理,今后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业务,积极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

    对于被转移的案款,执行员向被执行单位主管领导出示了所取得的证据,并阐明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文书的相关法律后果。被执行单位当即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诺立即将被转移的款项汇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并尽快筹集资金履行还款义务。之后,被执行单位主动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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