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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大庆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7-03-16 10:51:47



    3月13日,林甸县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景川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大会。

    纪检组长王乐明宣读相关纪检通报,要求干警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党组成员何明光传达了《法院罚没收入及赃款赃物管理办法》,规范管理,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执行局局长于飞传达了《执行款物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执行款物的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政工科科长王传东传达了《请销假管理办法》,严肃工作纪律,督促干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石景川副院长传达了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中院王中明院长的讲话,对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作了具体阐述。

    党组书记、院长刘登斌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经过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几项制度,这是贯彻落实制度治院、廉洁建院的具体举措。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刘院长强调,2017年我院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五院”建设要求,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纳入清理范围,分类排定结案计划,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进一步降低案件发改率,努力做到案件效率与质量相统一。二是加快司法责任制改革步伐。充分发挥随机分案、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团队的作用,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三是努力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在巩固上一阶段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活动,努力在压实责任、信访接待、梳理分析、依法化解上下功夫。同时,刘院长号召全体干警要增强廉洁意识、奉献意识、规矩意识、学习意识、团队意识,继续以高昂的姿态、满腔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投入到2017年的各项工作中。

    会后,全体干警纷纷表示要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同心协力,为全市法院“五院”建设和我院“四型法院”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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