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林区基层法院推行党员干部五个带头活动,使党建工作别具特色。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审理案件。该院领导干部全部充实到审判一线,全面实行院领导办案。2016年,院长孙宏勇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全年主审刑事案件11件;常务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工作,全年主审民事案件20件;刘磊副院长分管商事审判工作,全年主审民事案件23件。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钻研业务。院长孙宏勇带头搞理论研究,被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其法学著作《我的法治梦》已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在全国正式出版发行,第二本专著《常见罪名疑难问题研究》正在人民法院出版社一审当中。该院连续两年被上级法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清廉。该院继续贯彻院党组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六项规定》,并聘请八名离退休老同志担任执法监督员,加强对干警执法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人民法院报》载文介绍了该院“院长庭前谈话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一起案件开庭之前,法院院长都要向双方当事人约廉。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文化建设。办好经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出版的内部刊物《清河法苑》,给全体党员法官和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丰富自我、宣传党建、宣传法院工作的平台。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调解。该院创建了党员法官“层级调解制度”制度,该制度规定审理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其它法律允许调解的案件,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优先考虑调解。“层级调解制度”工作成效成为评价党员法官工作能力水平的一把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