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法院在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中,坚持以法院机关为阵营,不断强化严格司法、规范司法、清正司法,推进廉政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院领导对全院干警提出四点要求:第一,“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要满足于现状,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把工作做得更好。第二,法官行使的是一种特殊的工作权力,包括执法权、限制人身自由权、决定财产归属等,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责任重大,要严于用权,严于律已。第三,“已身正,方能正人”,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会影响到周围的人,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抓业务,抓队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第四,要适应当前司法改革需要,迅速转变观念,创新实践,院兴我荣,共同为审判事业增光添彩。
肇州法院在廉政监督管理上将进一步贯彻好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完善内外兼顾的廉政监督机制,强化案件审执工作的有力有序监管,不断从严规范行为、从严监督管理、从严执行制度,历练过硬的司法队伍,铸就规范的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