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某和李某因为劳务纠纷而发生争吵,最终诉至建三江农垦法院洪河人民法庭。张某在李某家做保姆,因为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提出离职。李某原也同意张某离职,可是张某在为李某干活的这个月里,弄坏了李某家里的电饭煲,张某提出自己出钱维修,李某不同意,要在张某这个月工资2600块里面扣除600块作为电饭煲损坏的赔偿,两人意见不合就发生了争吵。
干警详细了解了案情经过后,考虑到二人的分歧就在一个电饭煲的重新购买及维修问题上,于是先把二人分开,分别听了二人对整件事的看法,二人都在为自己说话。张某说自己已经修好了电饭煲,在职期间也很尽职,没想到辞职不干了,老板就不和善了。李某也表示了对张某雇佣期间干活拖拉表示不满。等二人怨气都发出来了,心情平和了,法庭干警耐心地对张某、李某分别进行劝导。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李某给了张某2400元工资,二人对这个结果都表示认可。
一场纠纷在法庭干警的努力下终于成功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