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视频会议纪律, 保证参会人数,提高会议质量,抓会风转作风促审判,伊春市红星区人民法院制定“五不准”规范视频会议纪律。
一是不准请假,除有极特殊情况,需向院长请假;二是不准带手机进入会场,不准录音录像;三是不准穿混装,严格按照规定规范着正装;四是不准在会场吸烟、交头接耳、打瞌睡;五是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中途离场,参会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该院要求党组成员起到带头垂范作用,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更不能违反会风会纪;部门领导负责所在部门干警的会风会纪,各分管院领导对分管的庭室负责,一环抓一环,层层抓落实;政工部门对整个会议负有督察责任,如有违反会风会纪问题,应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