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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农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6-10-28 10:47:32



    10月25日,林甸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草原纠纷,组织了2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后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东兴法庭庭长李百权通报了今年以来林甸县法院全院涉农案件审理情况。近两年来,林甸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积极优化涉农案件诉讼环境,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截止9月末,林甸县法院三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土地、林地、草原纠纷等涉农案件95件,审结78件,结案率达到82.11%。为加强涉农案件的审理,优化农村发展环境,林甸县法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畅通维权“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对一些偏远、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通过“预约立案”、“登门立案”等便民措施确保不误农时,使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2016年以来,共为农民群众办理预约立案15件,登门立案5件。

    加大巡回法庭审理力度,及时化解涉农案件。自2012年以来,林甸法院就组建了三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实现了三庭变六庭。共同利用巡回审判车到偏远的村屯,到田间地头、到农户家中进行现场调解,现场开庭。在方便案件当事人的同时,组织当地群众旁听庭审全过程,为广大人民群众送去生动、直观的法律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2016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110多次,审理涉农及其他案件300余件,参与旁听群众1200多人。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服务农业生产。对农村困难当事人,为确保他们没钱也能打得起官司,我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农民及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让农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农业生产上。对生活确有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缺乏执行能力或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申请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或者在有限的办公办案经费中拿出资金帮助困难群众,使农民群众切身体验到法院的关怀。今年前三季度共为困难的农民群众减免诉讼费近万元,申请司法救助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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