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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多措并举着力化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6-10-21 12:27:23


    红岗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部署,多措施并用,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执行工作。

    强化立审执兼顾,掌控执行先机。强化立审执兼顾,通盘解决执行难。加强立案、审判及执行环节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推行“执行窗口前移”,发挥释明权,主动告知原告及早采取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掌控执行先机。

    强化多惩戒并用,树立执行权威。依法用足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搜查、拍卖、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协助义务人及妨害人民法院执行的案外人的惩处力度。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先后将437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借助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连续发布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 “老赖”予以集中曝光。

    强化各部门互动,形成执行合力。强化与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执行信息互动,及时掌握和收集执行线索;加强与金融、公安、土地、房管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对被执行人“人、财、物”查询和协助查控“绿色通道”,实现执行力量与其他多种执行资源的互动,全面挤压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提高执行效率。

    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工作的信息化体系初步建成,建立了严密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平台,快速反应的执行指挥中心、高效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通过扩大执行查控系统的财产查控范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等作用,既规范执行行为,又提高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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