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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河林区法院六项措施强化管理 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6-10-18 10:20:58


    为实现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成效的审判管理工作目标,沾河林区基层法院采取六项措施,强化审判管理,使审判管理与执法办案工作有机结合、同步前行,实现了结案率高、执结率高、调撤率高和零信访、零投诉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将岗位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求全院各个庭室局队的负责人,按照法院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任务,制定出本部门每一位干警的目标任务分解表,各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庭室干警未能完成任务目标的,要首先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以此来调动中层正职实施管理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对办案干警的督查、指导。审管办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每一名办案干警接手的案件实行随时抽查、督查和提醒,庭室局队的主管正职要每周对办案干警手中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于一些棘手的案件,打破主办人独立支撑的老套做法,实行庭长、副庭长共同参与,一方面可以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另一方面实现了对干警业务指导。

    三是严格裁决制度。所有判决结案的案件和适用普通程序调解结案的案件,在合议庭的裁判意见做出后必须再经过庭务会议讨论,严把案件事实审核、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关,确保不出现瑕疵案件。同时也有利于廉政监督,以杜绝案件不廉、不公的问题。

    四是加强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以及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采取诉讼调解和非诉讼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强化对案件的监管。从案件立案、审判、流程入录、诉前保全、案件质量评查、案卷归档等等关键节点都纳入到庭长督办范围,实行庭局长全程负责制,加大对案件的监管力度。

    六是坚持答疑、回访。所有的案件在审办过程中,办案干警要对当事人的疑问做到有问必答、答无不尽,对于案件当事人要坚持裁决后三个月内必须回访,以充分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和意见,更好的改善自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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