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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强力推进 狠抓落实 迅速整改

发布时间:2016-09-30 10:42:08


    近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就召开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剖析原因,汲取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会议决定:要加大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佳木斯市委政法委和本院关于整治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实工作责任,将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状态、负责精神、有力举措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水平。

    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落实,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查控网络互联互通建设;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惩戒力度,将符合纳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规避执行行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配强执行队伍,配齐执行单兵设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大案件审执结力度。结合法官员额制、审判责任制改革,整合审判资源,配齐辅助人员,全力抓好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审判质效。对长期未结案件,要逐案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包保领导,确保尽快结案。      

    要加大执行案款清理力度。加强对基层院的督办力度,逐院督办,逐笔核对,各院将每笔案款发放相关资料报中院审核,确保在9月30日前清理完毕;同时要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及时发放,避免前清后积。

    要加大督查追责力度。将优化发展环境、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案款清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等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加强专项督查和推进,对工作滞后、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追责;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要严惩不贷。

    要切实加强各项推进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和领导责任,院领导要深入基层,抓好指导推进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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