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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新林区法院档案服务方便快捷

发布时间:2016-04-06 10:11:16


    为切实加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建设要求,大兴安岭新林区人民法院将档案管理纳入了办公自动系统,实现案件及文件归档、著录、检索数字化。

   新林区人民法院本着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原则,不断强化诉讼档案信息管理服务,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简化了审批流程,规范了档案的调阅、借阅程序,更加方便快捷的满足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需要及社会的需求。

    新林区人民法院在注重档案管理的同时不断强化法院的《审判志》、《年鉴》、《院情资料》及相关信息编撰工作,目前为止,1986年—2006年20年的《审判志》一册已经完成,2007年以后的20年《审判志》材料正在随着年度工作的推进有序撰写;《年鉴》编撰工作已经完成六册,包含2010年至至今5年内的法院发展情况;院情资料记录了法院近10年的工作情况,各方面资料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全面记录了法院的建设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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