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建三江管理局“十三五”期间“保、扶”工作实施意见》和《建三江管理局2016年保、扶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3月28日,建三江农垦法院党组召开“保、扶”工作专项会议,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参加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小组成员积极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对有致富意愿、有劳动能力、可扶持的困难家庭,帮助确定解困项目,帮助每户提供2万元帮扶启动资金借款,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确保2016年年底实现被帮扶家庭户均收入增加3000元以上。同时要求帮扶资金要用于周期短、见效快的速效项目上,并确保帮扶资金及时到位,不得截留、挪用,“保、扶”领导小组将对此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该院要求,“保、扶”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对保扶对象进行指导帮扶,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慰问不少于一次。积极采取措施,摸清保扶对象情况,按照“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增强保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将保扶工作实效作为各庭室、各位干警每月目标管理考核的项目之一,及时更新档案记录,“保、扶 ”领导小组、帮扶责任人要对每次走访的对象、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的情况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法院干警中“保、扶”工作表现突出的典型,引导广大干警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要深入了解、宣传党的扶贫开发政策,引导、鼓励低收入困难家庭树立自强不息、自我奋斗的勇气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