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阿木尔林区法院部门联动,专人保障,确保裁判文书上网的常态化、持续化。
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管理。审管办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发挥监督、协调、指导和推动作用,按照文书上网的时限和要求,督促上网进度,不定期统计各部门未上网文书数量,并提供案件清单反馈给业务部门,促使文书上网比例偏低的部门和承办人及时报送上网文书。
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前的评查和核查工作。在结案文书较多的情况下,审判管理机构仍然坚持每月对所有法律文书逐份评查,从语法运用、错漏字、法律适用逻辑、条文引用、制作技术规范等方面查找问题,并及时督促对存在瑕疵的文书裁定补正;同时,对各部门报送的拟上网文书进行上网前核查,审查文书是否属于上网范围和技术处理规范,对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文书网上公布要求的不予上传。
加强对文书上网情况的通报和考评。实施每季度上网情况通报制和不定期重点问题通报制度,对全院各审判庭文书上网进度、比例、文书质量状况和上网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纳入年度工作考评,以此激励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强化工作责任心,高度认识文书上网公布的全局意义,积极主动做好文书上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