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建三江农垦法院洪河人民法庭的法官接待了一位当事人张某,张某要起诉前夫,要求立即偿还2万元欠款。
多年前,原告张某与丈夫陈某离婚,但因二人毕竟有感情基础,且育有子女,所以一直生活在一起,离婚不离家。2015年9月,二人矛盾终于不可调和彻底分开,双方协议,由被告陈某支付给原告张某2万元“情感赔偿金”,但只是出具了一张欠条。5个月过去了,被告陈某对这2万元“感情债”却久拖不还,张某一纸诉状将前夫陈某告上法庭。
了解情况后,法官以夫妻情份为切入点,充分考虑到原告张某的实际情况,将被告陈某叫到法庭,对二人逐一做工作,先谈夫妻情份,再谈父母育子责任。虽然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来共枕眠”也实属不易,教育被告陈某不看现在,也应念旧情,既然已经无法在一起生活,也应该好聚好散,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成长环境。
经过一天苦口婆心的耐心调解,被告陈某当场给付原告2万元,了解了这单“感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