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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法院:四个创新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6-03-03 10:47:26


    林甸法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判质效,取得了显著成绩。

    创新人员配置。打破庭室界限,抽调综合部门法官到业务庭兼职,使得有法职的人员全部办理案件。运用市场化手段招录司法辅助人员,使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各业务庭的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数量均有所上升,形成一线部门全力办案、综合部门支援办案、后勤部门保障办案的合理布局。

    创新办案方式。建立未结案件台账,由承办人对案件进行详细梳理,科学合理调配案件审理进度,分类排定结案计划。执行新民诉法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尽量压缩排期周期。主动联系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提高当庭宣判率,缩短审理周期。

    创新审判管理。每月召开案件质效分析推进会,制作审判管理通报,分析反馈案件综合情况。加强数字化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抓节点控制、抓审限跟踪,实现审限变更、文书审签、结案审批等重要节点网上留痕。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卷宗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创新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确定院领导办案数量和庭长办案比例,深入一线办理案件。将审委会委员编入审判单元,建立审委会委员专项案件合议庭。改变所有法律文书均需院、庭长签发的做法,民商事以调解、撤诉结案的普通程序案件由审判长签发。以上改革举措的实施,使得优质审判资源重回审判一线,审委会委员在审判领域的业务特长得以充分发挥,减少了案件汇报、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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