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金山屯法院尝试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不久前金山屯区法院辖区乐园村人刘某以双方矛盾激化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和处理所有的离婚案件一样,承办法官先尝试和解,但是双方意见分歧极大,初步调解没有成功。在一段时间的冷处理后,承办法官请来了当地的司法所干部、派出所干警、村干部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一起做工作,经过对双方脾气性格较为了解的村干部一番劝说,夫妻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好聚好散。
与各种民事纠纷打交道多年的民庭负责人赵丽霞说,邀请村干部或村里有威望的人民调解员出面处理家庭或邻里之间的矛盾,是他们在调解时常常使的一招“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