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法院严格落实公正司法第一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罪刑法定,维护社会稳定。2015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04件,审结388件。依法严厉打击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涉油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全年社区矫正101人,解除社区矫正90人。
坚持平等保护,服务经济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00件,审结1520件,涉案标的额1.1亿元。妥善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抚养赡养等民事案件,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妥善应对民间借贷纠纷高发态势,正确区分合法借贷与虚假诉讼。发挥商事审判对于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作用,积极为辖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进行“送法到企业”、“普法宣传”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
坚持执行联动,实现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561件,执结555件,执结率98.9%,执结标的额5500余万元。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5件,执结标的额320万元。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强化执行联动和快速反应,运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4900余次,涉及案件230件,涉及被执行人367人,查询涉案金额2900余万元,冻结案款750万元。加大惩戒力度,将129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司法拘留7人,依法拘传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