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于2016年1月1日起统一适用案号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为了贯彻落实该标准,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工作建设,密山法院提前组织了培训班进行应用培训。1月25日,针对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密山法院再次组织培训,统一标准和尺度。
审管办主任张守宝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对应用以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解读,结合上级法院的指导和要求,明确了应用中的标准和尺度;审管办刘颖就新案号升级后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内操作进行了规范培训。
参训干警普遍反映,培训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操作性强,对正确执行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和当前法院信息化等相关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