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大兴安岭中院召开全区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动员会,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2016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对全区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进行部署。中院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鞠洪福同志宣读了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在安排部署全区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时指出,近几年来,全区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地委重大部署,按照省法院的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挥应有作用,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纪问责水平不断提升。但同省法院和地委的要求相比,同当前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目标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全区法院必须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法官形象,提升司法公信。一要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内涵十分丰富,思想十分深刻,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全区两级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会,融会贯通,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二要学深学透《准则》、《条例》的具体规定。新修订的《准则》给我们党员提出了道德“高标准”,新修订的《条例》给我们党员划定了行为“新底线”。全区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廉洁司法集中教育的重点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三要学深学透廉洁司法相关制度规定。要重点加强审判工作纪律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法官行为规范、文明用语规范和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规定,切实做到文明规范司法。重点加强廉洁自律教育,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严禁”以及不准过问案件、防止利益输送、规范社会交往等制度规定,自觉做到公正廉洁司法。重点加强司法作风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地委“十项规定”、最高法院“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和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省法院“十项规定”等制度规定,坚决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要重点加强“两个规定”、“两个实施办法”的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就贯彻执行“两个规定”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抵御外部干扰,坚决杜绝内部违规过问案件,真正做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