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效,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对裁判文书和庭审现场采取倒查方式,促进审执人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案件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发改案件责任倒查。制定了《兴山区人民法院错案责任倒查制度》,规定对中院的发改案件及时召开案件研讨会,讨论发回改判的原因,确属错案的追究审判人员的责任。
上网裁判文书定期倒查。生效的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后,采取审判人员自查、各庭室之间互查、审监庭和审管办常规查等方式,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对有瑕疵的裁判文书责令审判人员定期整改,对优秀裁判文书在全院范围内传阅。
庭审录播定期倒查。为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由业务能力较强的老法官组成评查组,定期对庭审视频逐个进行点评,分别指出共性问题与特性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了庭审质量。
审判流程信息定期倒查。完善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的职责,要求审判人员将审判流程各环节的信息按规定及时输入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防止“线上线下两张皮”,审管办定期对案件进行常规检查和抽查,实现对案件关键节点全流程监控,提高审判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