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党建网

当前位置:龙法新闻->龙法聚焦

桦南县法院:领导“三带头” 共创作风建设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5-11-02 09:51:06


    自“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桦南县人民法院坚持实行院领导“三带头”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带头办理案件。今年1-10月份,该院3名具有法官职务的党组成员担任审判员,共审结重大、疑难案件476件,占全院一审普通程序的36.06%。

    带头评查案件。对经过审管办组织的案件评查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各类案卷89件,对在抽查中发现的责任心不强、评查不认真的法官进行通报批评,并将之与法官年度绩效考核结合起来。针对裁判文书上网,院领导也采取督促与抽查的方式,促进法官将裁判文书全部上网,以达到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效果。

    带头开展督查。不定期由院长、副院长及纪检书记对考勤情况、值班情况、警车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也对重点岗位的着装问题、文明用语、干警去向等开展督查,还结合上诉案件移转、超期案件审理等进行追责。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司法作风取得明显好转。

 
 

 

关闭窗口